對進口軟件產品漢字化處理的增值稅政策
【問題陳述】
我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。近期,公司進口了國外某軟件產品,并將其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。這樣能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?
【政策鏈接】
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1〕100號)規(guī)定:
一、 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
(一)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(fā)生產的軟件產品,按17%稅率征收增值稅后,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%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(二)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,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
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、改進、轉換等,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。
(三)納稅人受托開發(fā)軟件產品,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,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;對經(jīng)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,納稅人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、所有權的,不征收增值稅。
二、軟件產品界定及分類
本通知所稱軟件產品,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(shù)據(jù)。軟件產品包括計算機軟件產品、信息系統(tǒng)和嵌入式軟件產品。嵌入式軟件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、機器設備中并隨其一并銷售,構成計算機硬件、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。
三、滿足下列條件的軟件產品,經(jīng)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,可以享受本通知規(guī)定的增值稅政策:
1.取得省級軟件產業(yè)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;
2.取得軟件產業(yè)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《軟件產品登記證書》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(fā)的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》。
【專家點評】
根據(jù)上述規(guī)定,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,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
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、改進、轉換等,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。貴公司若只是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就對外銷售,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
我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。近期,公司進口了國外某軟件產品,并將其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。這樣能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?
【政策鏈接】
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1〕100號)規(guī)定:
一、 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
(一)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(fā)生產的軟件產品,按17%稅率征收增值稅后,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%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(二)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,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
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、改進、轉換等,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。
(三)納稅人受托開發(fā)軟件產品,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,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;對經(jīng)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,納稅人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、所有權的,不征收增值稅。
二、軟件產品界定及分類
本通知所稱軟件產品,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(shù)據(jù)。軟件產品包括計算機軟件產品、信息系統(tǒng)和嵌入式軟件產品。嵌入式軟件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、機器設備中并隨其一并銷售,構成計算機硬件、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。
三、滿足下列條件的軟件產品,經(jīng)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,可以享受本通知規(guī)定的增值稅政策:
1.取得省級軟件產業(yè)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;
2.取得軟件產業(yè)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《軟件產品登記證書》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(fā)的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》。
【專家點評】
根據(jù)上述規(guī)定,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,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
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、改進、轉換等,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。貴公司若只是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就對外銷售,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。